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镜湖区司法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

日期:2021/03/31 16:13来源:镜湖区司法局作者:刘金兰阅读次数:

 2020年,镜湖区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,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,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,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,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;立足工作实际,坚持法治政府、法治社会一体推进,助力法治镜湖建设。现将2020年工作情况和2021年工作安排汇报如下:

一、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

(一)全面推进依法治区工作。研究制定《区委依法治区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》《镜湖区2020年依法行政重点工作安排》,分别明确依法治区重点工作35项、依法行政重点工作49项。印发《镜湖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任务清单》,厘清具体任务61项并明确责任单位,建立定期汇报法治建设工作机制、年度工作清单机制、工作提示机制。

(二)提高决策法治化水平。一是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应审尽审。贯彻落实国务院《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》,审查区政府常务会议题70项、投资委会议题31项,区政府常务会议、投资委会议审议事项合法性审查率均达100%。全年审查重要文件44件、各类合同91份、其他事项17件。二是规范性文件动态化监管。2020年区政府印发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,按要求及时向市政府和区人大常委会备案,备案率100%。开展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暨《民法典》涉及区政府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,共梳理2016年以来行政规范性文件11件,其中需要修改1件、宣布失效2件、宣布废止2件、予以保留6件,清理结果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。开展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涉及行政规范性文件梳理工作,梳理出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7件,并同步提供在线查阅、检索、下载服务,实行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动态化、信息化管理。三是招商项目政策积极研判。建立重大项目商务谈判全过程法治保障工作机制,邀请法律顾问全程参与项目洽谈,实施精准法律服务,确保项目平稳落地。推行招商引资领域联合审查工作机制,每个招商引资合同均安排2名法律顾问及法制机构工作人员共同审查,汇总形成最终意见。2020年共录入亿元以上招商引资合同备案2个,审查招商引资合同50份。加强产业政策兑现法治保障,参加企业服务联席会2次,研究问题26个并提出法律意见。

(三)规范行政执法过程。一是全面推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。制定《镜湖区全面推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》,组织全区37个部门及街道深入梳理,认真编制目录清单共60项,并在区政府网站公布。二是助推我区房屋征收工作“百日攻坚”专项活动。建立区征收工作司法保障组议事制度,研判解决全区街道提出的7项疑难法律问题,对包括征收协议强制执行、拆迁代办费支付等4个征收工作共性问题予以明确。加强安置房“办证”工作法治保障,安排律师办证大厅值班,接待咨询60余人次,解答办证疑难法律问题近20个。

(四)提高行政纠纷质效。一是规范行政复议办理机制。建立行政复议案件集体讨论机制,提高复议决定准确性。代表区政府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0起,结案10起,其中当事人达成和解3起,和解率30%,维持原行政行为4起,确认违法3起。二是提高诉讼办理质效。积极组织区政府各部门协同应诉,办理全区行政机关行政诉讼案件55起,部门行政负责人出庭率达93.8%。办理区政府各部门及区属国有公司民事案件48起,涉及标的额37115.6万元。建立复杂疑难案件讨论机制,召开案件讨论会3次,邀请涉诉单位、法律顾问共同研判案情,确定案件办理思路。三是主动参与涉政矛盾化解。积极开展征收矛盾化解,探索建立法律人员与征收户直接对话途径,充分发挥自身法律专业优势进行法律指导和法律咨询,有效推动征收行政争议化解。先后参与公交三期、大庆剧场等地块征收动迁10余次,帮助解决遗留征收户3户。2020年以区政府为被告的征收领域行政一审案件4起,达成和解2起,和解率达50%。

(五)聚焦法治化队伍建设。一是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区委中心组学习内容,开展各类学习辅导讲座共计30余场次。健全日常学法制度,创新学法形式,拓宽学法渠道。组织举办领导干部“走进法治新时代--民法典亮点解读”专题报告会,共有60余名国家工作人员参加;组织干部参加网上法律知识测试、法治讲座、旁听庭审、警示教育、以考促学等形式多样的学法用法活动10余场次。切实增强国家工作人员自觉守法、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。二是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决策参谋作用。持续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全覆盖,完成新一届区政府法律顾问聘任工作,9名法律专家组成了新一届区政府法律顾问,服务覆盖区政府及各部门、区属国有公司;将全市26名律师纳入法律顾问后备库,为街道聘请法律顾问提供人才库,推动实现街道法律顾问聘请率100%。探索建立法律顾问与各部门对应服务机制、法律事务分类处理机制。坚持法律顾问定期研讨机制,2020年召开法律顾问研讨会2次,研究讨论2项重大涉法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法律意见。全年法律顾问共参与审查合同91份,出具法律意见书59份,参与商务谈判十余次,开展法务尽调3次。

(六)聚焦法治宣传。一是转变法治宣传工作理念。根据不同区域、部门、行业及不同对象的实际和特点,分类实施法治宣传教育。制定《2020年度镜湖区国家机关“谁执法谁普法”普法责任清单》,注重发挥部门、行业优势,拓宽普法工作覆盖面。深入开展“与法同行·典亮未来”民法典主题宣传活动,将民法典纳入各级领导干部教育培训规划;成立民法典宣讲团,吸纳法官、检察官、律师、大学教师等19人加入,开展民法典巡回宣讲活动31场次;在区法宣馆开辟民法典专区,在“镜湖司法”微信公众号开设“民法典微课堂”专栏,共发布民法典知识问答、图解、动画、视频、案例等信息共计180余条。二是创新法治宣传形式。深入开展法治文化作品创作。面向全区征集法治文化作品和普法典型案例,其中16部作品在市青少年法治宣传作品评选大赛获奖;征集56篇以案释法案例,择优选取20篇编印成册,免费发放。创作以保护长江生态环境、全面实施十年禁捕为题材的公益微动漫《凌波逐浪见江豚》,荣获全省第六届“法润江淮 共筑美丽安徽”大赛法治动漫类二等奖,并与微电影《守护》(以绿地高空坠物案件为原型)先后被“学习强国”平台推广,受到广泛关注。深入开展新媒体普法,积极参与《公民与法-芜湖普法之声》栏目录制,开展法治宣传抖音直播活动,与广大听众分享法律知识,吸引了上万名市民收听收看。在“镜湖司法”官微上开设“以案释法”、“普法微课堂”等专栏,发布面向全区征集的案例、法治文化作品等200余条。2020年镜湖区司法局荣获“芜湖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”称号,并顺利完成“七五”普法终期验收工作。

(七)聚焦公共法律服务提升。一是进一步延伸基层法律服务覆盖面。增设法律援助值班点,全区现有区法律援助中心、村居法律顾问值班室、法律援助驻区法院、区检察院、区市民服务中心五类值班点。进一步发挥村居法律顾问作用,严格落实每人每月8小时值班制,建立村居法律顾问微信群,组织律师积极开展线上线下公益法律服务活动,为居民提供“指尖上”、“家门口”的法律服务。全年村居法律顾问共提供法律咨询2470人次,参与法律知识讲解、以法论事等法治宣传活动231场次,调解民间矛盾纠纷242起。二是进一步提高公共法律服务质量。进一步优化志愿律师队伍。对区刑辩律师库进行调整优化,现有全市34家律师事务所150名律师在库;先后组织举办了4次培训活动暨青年律师发展论坛,为青年律师培养搭建了交流借鉴、学习提高的平台,切实增强全区律师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,获评2020年度芜湖市“十大法治事件”。我区共有律师事务所20家,执业律师264人,其中专职律师238人、兼职律师14人、公职律师12人,律师行业发展整体呈现良好态势,为我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开展提供了优秀的人才资源。提高法律援助的针对性。开展“法援惠民生,助力农民工”、“法援惠民生,关爱残疾人”和“法援惠民生,扶贫奔小康”等专项活动,为农民工、残疾人、妇女、未成年人、老年人、贫困户等特殊群体开通绿色通道,放宽经济困难审查程序。全年共受理法律援助诉讼案件470件,投入专项资金61万元,其中重点对象法援案件330件。全年接待群众来电、来信、来访咨询合计3498人次,同比增加20%。其中两起法律援助案件成功入选司法部典型案例库。

(八)抓早抓小化解矛盾纠纷。一是织密矛盾解纷化解网路。以区级社会矛盾调处中心为核心,依托区属10个街道办事处社会矛盾调处中心及司法所,不断巩固、完善和规范各村居调委会,形成了区、街道、社区(村)三级调解体系,并与相关单位、部门分工合作、形成联动联调的工作格局。现有街道、社区人民调委会77个,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7个,个性化人民调解工作室4个,专兼职人民调解员270人,其中专职调解员77名。全年共调解案件3874件,调解成功率99.5%。二是多元方式化解矛盾纠纷。统一警民联调中的人员选派、业务培训、场所标识、徽章配置和工作指导,规范化开展警民联调工作,全年联合调解案件2416件。开展“所所对接”(司法所和律所)、律师参与区党政领导信访接待值班和“三官一师”进社区活动,推动律师参加社会矛盾纠纷调处,共有38名律师参与调解工作,调解案件数量达100余件。积极推广“解纷芜优”线上调解平台。鼓励调解员通过平台调解、微信调解等方式化解矛盾纠纷,同时加强业务指导,切实提高调解员纠纷处理水平和技巧,全年线上案件356件,调解成功率100%。

(九)坚持严防严控,深化平安建设。一是多措并举,严格落实刑罚执行。依据《社区矫正法》,快速调整工作机制,促进新旧规定有效衔接,并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分级分类监管。坚持从严管理和人性化帮扶相结合。建立健全社区矫正监管“四种形态”,先后对151名身份意识不强社区矫正对象进行谈话教育,对13人次违法违规人员进行警告,提请治安管理处罚2人,提请收监执行4人,创新采用公开收监形式,强化社区矫正威慑力;组织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网络营销等就业技能培训,充分发挥就业帮扶政策效应,促进社区矫正对象就业。坚持线下走访和线上监管相结合。定期上门走访社区矫正对象;对于重点人员,严格落实“二级包案”制度,领导班子带队上门走访,现场了解社区矫正对象社会关系状况。积极落实“矫务通”终端信息监管平台和“心岸”APP智慧矫正平台使用,建立社区矫正对象监督人微信群,调动社区矫正对象社会关系监管,实时掌握社区矫正对象的活动轨迹,建立起一道严密的“电子围墙”。坚持心理矫正和公益活动相结合。发挥心理咨询服务中心作用(2019年设立芜湖心怡心理咨询服务中心镜湖区司法局分中心),强化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心理干预,全年开展集体心理教育咨询5场次369人次,个体心理辅导62人次;组织引导社区矫正对象参与疫情防控、文明创建和防汛抗洪等志愿工作200余人次。坚持部门联动和志愿队伍相结合。完善公检法司信息共享机制,与镜湖公安分局协同开展社区矫正对象违法信息比对1700余人次;联合区检察院定期深入基层司法所开展执法检查,发现问题现场反馈限期整改;联合区法院、区检察院和镜湖公安分局开展大型集中教育、收监执行等工作;积极引导群团组织、“五老”人员和社区辅警等志愿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,形成以执法工作者为主体、社区工作者为补充、监所民警延伸监管、广大志愿者积极参与的“立体化”社区矫正管理新模式,全区现已登记社区矫正工作社会志愿者355人。截至2020年底,共有登记在册社区矫正对象306名,新入矫257人次,解矫254人次,开展社区影响评估80件。二是规范及时,做好刑满释放人员衔接管理。及时造册建档,对历年刑释解矫人员进行登记造册、分类梳理,全面掌握全区刑释人员的安置和帮教情况;及时家访掌握其思想动态,并动员其家人共同做好思想转化工作;及时进行法治教育,促使他们遵纪守法;及时制定和落实帮教措施。根据各人的不同情况,制定针对性的帮扶计划,落实帮扶措施,促使刑满释放人员正常回归社会。全年共接收刑满释放人员170人,摸排刑释人员1091人次,排查涉刑事人员矛盾纠纷914起;走访慰问2户特困刑释人员家庭,帮助申请救济金3000元,申请公租房一套。三是持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。持续加强工作部署和宣传发动。多次召开专题工作部署会议,继续实施四项清单,进行挂图作战,继续压实各级责任,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司法所年度工作考评。针对不同群体开展入户宣传、微信电话告知、微信公众号转发、“以案释法”、宣讲会等活动40余次,加大“两个通告”、举报奖励政策的宣传力度。持续开展日常监管。针对“两类人群”重点人员,从严落实管控措施。加大“矫务通”和“心岸APP”信息平台使用,强化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实时监控。组织开展扫黑除恶专题警示教育学习班和旁听庭审活动,加强警示教育;针对律师行业,定期对区属律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“四项制度”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,对发现问题的律所给予警告并下发通报,并进行“回头看”。通过加强业务对接、严选承办律师、提高办案效率、监督办案过程等方式增强涉黑涉恶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质量,切实贯彻落实扫黑除恶工作要求。持续加强线索摸排。进一步完善线索摸排处置机制,确保形成全流程处置闭环。在社区矫正对象中新增摸排线索2条,共计上报线索7条,并已基本清结。

二、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

(一)健全依法治区工作体系。适时召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会议,加强各街道、各部门建立健全法治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。公正高效办理好行政复议与应诉案件,不断提高案件办理质量。加强行政执法监督,规范行政执法行为。积极做好法治政府创建和法治政府建设督查工作。

(二)加强法治能力培训,提高依法行政水平。以法治专门队伍为重点对象,开展形式多样、内容丰富、覆盖面广的学习宣传活动,进一步树牢领导干部法治意识、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。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法律业务知识及实战技能培训,以《行政处罚法》等一批行政法律法规的修订、颁布为契机,着力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新旧法衔接适用能力,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养。

(三)着力提升法治服务保障能力。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,严格按照省市工作部署,建立健全我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和工作流程,探索建立合法性审查征求意见工作机制。进一步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,完善法律顾问工作机制,积极引导公职律师广泛参与法治保障工作。

    (四)突出普法重点,实施精准普法。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首要位置,将民法典作为我区当前和“八五”时期普法工作重点来抓,深入开展“与法同行·典亮未来”民法典主题宣传活动,深入推动普法内容由工作要求到群众需求转变,突出普法针对性。牢牢抓住领导干部这个“关键少数”和青少年成长这一“关键时期”,准确把握法治宣传教育的规律和特点,积极推动普法工作创新。以融媒体宣传为载体,不断增强法宣维度,逐步构建以新闻媒体为主渠道的多形式、多元化、广覆盖的法律传播体系。着力培育创作一批优秀法治文艺作品,将枯燥的法律条文演绎成群众喜闻乐见的语言和思维形式,不断提高法治宣传教育覆盖面,增强渗透力,提高普法的实效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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