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年以来,镜湖区司法局围绕法律援助工作目标任务,采取四项措施,经过不懈努力,目前共办结各类案件455件,结案率已达到96.8%。
一是强化积案清查,确保底数清。全面梳理我区本年度法律援助案件办理情况,并将受理后三个月以上未办结的进行汇总、列明清单、逐案核实排查。
二是强化进度掌控,确保原因明。中心工作人员对照未结案件清单,询问承办律师案件进度,了解未结案原因,全面掌握未结案件基本情况,做到件件有落实,事事有回音。
三是强化案件化解,确保结案快。系统梳理未结案原因,制定计划,对于已经判决但尚未办理结案手续的案件,要求承办律师限时办结;对于个别难以推动的案件,提醒经办律师和受援人,并积极帮助协调,加速推进办结。
四是强化制度执行,确保制度落实。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活动,及时通报案件质量、结案进度情况,对工作滞后、结案进度缓慢的承办律师进行通报、约谈,并不断完善法律援助案件监管规范,切实推动提高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质效。